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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執法|廉署起訴保監局前執董許美瑩 涉濫權威迫利誘保誠高薪聘其媳婦

▲ 保監局人事|廉署起訴保監局前執董許美瑩(左)涉濫權威迫利誘保誠高薪聘其媳婦

  • 廉政公署ICAC落案起訴保監局時任執行董事許美瑩及其媳婦陳芷慧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02378) 以更高薪酬聘用陳芷慧。

    廉政公署指,案發時許美瑩是保監局執行董事(長期業務)兼董事局成員,負責規管及監督在香港執行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包括保誠,而許美瑩的媳婦陳芷慧則從事數碼科技顧問工作。

    事件發生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

    案情指,許美瑩及陳芷慧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一同串謀使許美瑩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許美瑩的公職,意圖脅迫或誘使保誠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陳芷慧。交替控罪指許美瑩除涉嫌不當地利用其公職外,亦沒有避免利益衝突及向保監局申報利益衝突情況。

    保監局接獲保誠的事件報告後,將個案轉介廉署。廉署調查發現,許美瑩涉嫌向保誠一名高層人員發送陳芷慧的履歷表求職,其後在陳芷慧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許美瑩又涉嫌向保誠高層批評保誠未能以市場薪酬聘請合適人才,並指若保誠不妥善處理此問題,她會動用保監局的規管權力,要求保誠檢視其運作,這樣可以令保誠花費數以百萬元計。

    陳芷慧曾稱可為保誠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

    廉署調查又發現,陳芷慧要求保誠給予她一個較她當時年薪(約96萬元)高出30%以上的待遇至逾130萬元。在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陳芷慧又涉嫌向保誠員工表示,她可為保誠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及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保誠考慮到有關聘用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動終止聘用程序。

    廉署指,保監局及保誠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2024-03-08 0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