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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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互通|ETF通將於7月22日擴容 另中證監優化中港基金互認安排 

▲ 互聯互通|中證監優化中港基金互認安排 放寬對方市場銷售規模+投資管理職能可轉授予其他機構

  • 中證監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冀優化中港基金互認安排
  • 一是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
  • 二是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

中證監宣布,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中證監指,今次規則修訂擬從兩方面進行優化,一是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

此外,港交所公布,滬深港通下合資格ETF擴容將於 7 月 22 日生效,中港交易所將按照新的納入標準,於 7 月 12日 公布最新的滬深股通合資格ETF名單和港股通合資格ETF名單。確定 ETF是否合資格的數據考察截止日期為 6 月 17 日。港交所指,此次擴容將進一步豐富滬深港通投資者的產品選擇,方便投資者以更高效的方式,在市場進行資產多元化配置。

今年4月19日,中證監發布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冀助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證監稱,近日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現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修訂主要內容

一是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

按照穩步有序、逐步放開的原則,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 80%。

二是適當放鬆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

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同時,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轉授機構所在地限於已與我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系的國家或地區

此外,結合近年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銷售等基礎規則的修訂情況,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個別條款作適應性修訂,將第八條中信息披露媒體表述由「中國證監會指定」改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取消第十六條中互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事前備案要求,改為內部審查並存檔備查等。同時,刪除文件名稱中的「暫行」字樣。

香港證監會:歡迎推進落實優化基金互認安排

香港證監會表示,歡迎中證監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推進落實優化基金互認安排。

證監會提到,徵求意見稿建議修訂的措施包括放寬香港互認基金於內地銷售比例限制,及允許香港互認基金將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基於對等原則,證監會亦會相應地放寬對內地互認基金的限制。

梁鳳儀:港資產管理人翹首以待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香港資產管理人一直對增加基金互認安排靈活性翹首以待,優化措施將實現他們的願望,並給內地投資者帶來更多元化的產品,為基金互認安排的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證監會將與中國證監會緊密合作推進相關措施的制定與執行,將會適時進一步公布優化基金互認安排實施細節和正式推行的日期。

基金公會:新規能迎合內地投資者多元需求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指,新規中的放寬管理職能轉授規定,意味基金公司更好發揮全球專業投資團隊的專長,提供更多不同種類的基金產品,更好迎合內地投資者多元需求。

公會稱,對不少的國際基金公司而言,要掌握內地財富市場的潛力,滿足內地投資者資產配置需求;透過香港是必然之選;而香港這獨特的地位只會愈來愈堅實,愈來愈重要。

2024-06-15 01:30:08